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工作,强化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协议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全校范围内启用统一的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协议书示范文本(见附件),签订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协议书时不得删减、省略关键性条款,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协议书中应当明确约定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及负责人、招标代理费用及收取方式。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协议书应当作为项目档案资料妥善保存,便于招标(采购)人查阅调取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项目监管。
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代理协议书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提升我校工作质量和效率。实际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部门反馈。
附件:招标采购项目代理协议书
招标采购管理科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