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使用《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的通知
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专家、供应商:
为满足采购人需求,在浙江省财政厅的领导下,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 2020年6月8日发布的《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一)》的基础上,增加了实木家具类、钢制家具类和电动/智能家具类三大品类,编制《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自2022年8月3日正式公布并推荐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照使用。
附件见下方下载链接。
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
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及附件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和河南省法律法规为准。